注册  |  登录
春秋战国时期谏官制度返回总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制度
廉政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谏官制度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   发布时间: 2021-11-03 14:54:14   浏览:569次  字号: [大] [中] [小]

《吕氏春秋·勿躬》载管仲对齐桓公说:“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重贵富,臣不若东郭牙,请置以为大谏臣。”这里所说的大谏臣就是春秋时期谏君的谏官。谏官制度到了秦汉时期已初步形成、初具规模,但一直到唐代才更加成熟和完备。


商鞅变法在对百官和人民的监察上实行举报制度,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秦主张实名举报,反对匿名举报。《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有“投书条”云:“有投书,勿发,见辄燔之。”这样,举报监察的职能便在立法上得到了部分的确立与保护。从行政管理角度而言,行政监察制度的确立促进了行政与监察相互制衡局面的形成,发挥了制约行政行为、维护政令畅通、纠正过失和不法的作用。秦统一后,基本上承袭了商鞅变法所确立的制度,秦朝政治体制中包含着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的因素。

相关链接 < 返回列表
  • 上一篇文章:春秋战国时期巡视和考察
  • 下一篇文章:秦时期御史制度
  • 热点新闻
      重庆市荣昌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妇联等单位开展“清风
      山西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
      推动兜牢食品安全底线
      原原本本学 融会贯通学 联系实际学
      严惩靠企吃企腐败问题
      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清风拂沈水 廉韵长传续
      重庆多方位收集群众诉求
      浙江持续打好组合拳
      严查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第九届中国廉政理论高端论坛”在京举
      严查变相公款游
      关龙逢
      皋陶
      贾谊的廉政思想
      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持续提升基层执纪执法水平
    相关链接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纪委      · 最高检      · 最高法      · 中国法学会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池晨旭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编:100081,电话:010-66525588-2106 电子信箱:zgffclf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