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到了唐代,有关致仕的规定才开始作为一套固定的制度,逐渐具体、完备起来。
唐代政府按照官员的年龄、体貌和职务品级决定其是否致仕。据《通典·职官十五》记载:“大唐令,诸职事官,七十听致仕。五品以上上表,六品以下申省奏闻。诸文武选人,六品以下,有老病不堪公务、有劳考及勋绩情愿给阶授散官者,依。其五品以上,籍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又据《唐六典》:“年七十以上应致仕,若齿力未衰,亦听厘务。”官员致仕的年龄是 70 岁,但这一要求并非严格的限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上下浮动。
唐代致仕官的经济待遇有了大幅度提高。唐高宗永徽元年(650 年)规定:“文武五品以上解官充侍者,宜准致仕人例,给半禄。”即五品以上高官致仕之后可以享受任官时一半的俸禄。唐玄宗时期对一些德高望重的大臣,常常赐以全禄。如宰相宋璟“请致仕,许之,仍赐全禄”a。唐德宗时期,“夏四月乙未,以太子少师萧昕为工部尚书,致仕,给半禄、料,永为常式。初,致仕官只给半禄,无料,上加之以待老臣,半料自昕始也。”又给致仕官在半禄之外加了半料。而对于六品以下的致仕官员,到唐玄宗时,致仕后的俸禄改成了终身制。天宝九年(750 年)敕曰:“如闻六品以下致仕官,四载之后,准各并停。念其衰老,必藉安存,岂限其高卑,而恩有差降。应五品下致仕官,并终其余年,仍永为常式。”解除了低级致仕官的后顾之忧。但是此项制度后被取消,导致很多官员即使老病衰弱也不愿致仕。
唐政府同时还给予致仕官一些特殊的政治待遇。例如,为表示对致仕官的关怀,唐政府逐渐改变了初期致仕官自理还乡车马费的做法,而由皇帝专门派出车马,礼送致仕官回乡归养。唐代准许德高望重的致仕官参与朝政。唐玄宗开元五年(717 年)敕:“致仕官三品以上,并听朝朔望。”不仅如此,致仕官上朝时的朝谒班序也位列在任官之前,致仕官还享有参与朝廷重大典礼活动的荣耀等,这是促使官吏按时致仕的有效措施。
此外,“致仕官子弟无京官者,其在外者,听一人停官侍养。”说明唐政府还考虑到对致仕官的赡养问题。但是安史之乱以后,官吏入仕者多,致仕者少,冗官充斥,机构膨胀,致仕制度亦遭到破坏。到后期,宦官专权、朋党相争、藩镇割据等问题相继出现,统治者更无暇顾及致仕制度的实施,导致相当一部分官员贪恋禄位,致使官僚体制老化,并直接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激化了阶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