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从学校学习的内容到科举考试的内容,科举考试方式方法的培训及各级学校教育的教学、管理、考核、奖惩以及通过科举入仕等诸多方面,都充满了浓厚的为科举考试服务的色彩。《明史·选举志一》中记载“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可不由科举”,这正说明了学校作为科举取士的基础教育作用,明朝科举取士的过程也正是学校科举一体化的过程。
明朝学校科举一体化的特点决定了明朝地方府、州、县学的基本办学教育走向,它同中央国子学一起构成了明朝封建官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科举取士制度则是明朝各级学校教育的必然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