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明朝时期君主专制制度返回总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制度
廉政制度

明朝时期君主专制制度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   发布时间: 2021-09-22 11:39:17   浏览:590次  字号: [大] [中] [小]

明朝初期,中央和地方的政治体制承袭元朝,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中书省是“百司纲领,总率郡属”。一切政事汇总于中书省,然后奏闻皇帝。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和左右丞。行中书省总管一省军、政、司法。

废除丞相

为了加强君主集权,朱元璋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洪武十三年(1380 年),朱元璋以“谋不轨”罪名杀掉丞相胡惟庸后,罢中书省,废丞相,秦汉以来行之 1000 多年的丞相制度从此废除。丞相的权力分于六部,直接置于皇帝的领导下,对皇帝负责,而六部互不统属,分理国家政务。这样军、政、财、司法等大权集中于皇帝一人。

朱元璋废丞相后,选有学问的文官担任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殿阁大学士,协助批阅奏章,但一切军政事务由皇帝自己决定。成祖即位后,选拔一批亲信大臣做阁臣参与政务,但不置僚属,不得专制百官。仁宗开始,用六部尚书、侍郎兼殿阁大学士协理朝政,逐渐形成专设机构内阁,内阁制度形成。

废行省设三司

洪武九年(1376 年),朱元璋废行中书省,将行中书省的权力一分为三,设承宣布政使司,管一省民政和财政,设提刑按察使司,管一省刑法,设都指挥使司,管一省军政,三者合称“三司”,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改变了行中书省总管一省军、政、司法的格局。

设置“厂卫”

厂卫是厂和卫的合称。厂,指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卫,指锦衣卫,是明朝内廷的侦察机构,锦衣卫是皇帝的侍卫机构,负责保卫皇帝并从事侦缉活动。东厂、西厂和内行厂,是由皇帝信任的宦官统领。“厂卫”具有反贪、监视、收集情报等职能,由于西厂和内行厂时设时废,故锦衣卫和东厂是侍卫和宦官干预政事的核心力量。“厂卫”的设立是皇权高度集中的产物,是明朝皇帝用于压制明朝文官势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链接 < 返回列表
  • 上一篇文章:银保监会:深化金融领域反腐 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 下一篇文章:明朝时期廉政法律制度
  • 热点新闻
      重庆市荣昌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妇联等单位开展“清风
      山西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
      推动兜牢食品安全底线
      原原本本学 融会贯通学 联系实际学
      严惩靠企吃企腐败问题
      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清风拂沈水 廉韵长传续
      重庆多方位收集群众诉求
      浙江持续打好组合拳
      严查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第九届中国廉政理论高端论坛”在京举
      严查变相公款游
      关龙逢
      皋陶
      贾谊的廉政思想
      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持续提升基层执纪执法水平
    相关链接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纪委      · 最高检      · 最高法      · 中国法学会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池晨旭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编:100081,电话:010-66525588-2106 电子信箱:zgffclf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