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中央和地方的政治体制承袭元朝,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中书省是“百司纲领,总率郡属”。一切政事汇总于中书省,然后奏闻皇帝。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和左右丞。行中书省总管一省军、政、司法。
废除丞相
为了加强君主集权,朱元璋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洪武十三年(1380 年),朱元璋以“谋不轨”罪名杀掉丞相胡惟庸后,罢中书省,废丞相,秦汉以来行之 1000 多年的丞相制度从此废除。丞相的权力分于六部,直接置于皇帝的领导下,对皇帝负责,而六部互不统属,分理国家政务。这样军、政、财、司法等大权集中于皇帝一人。
朱元璋废丞相后,选有学问的文官担任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殿阁大学士,协助批阅奏章,但一切军政事务由皇帝自己决定。成祖即位后,选拔一批亲信大臣做阁臣参与政务,但不置僚属,不得专制百官。仁宗开始,用六部尚书、侍郎兼殿阁大学士协理朝政,逐渐形成专设机构内阁,内阁制度形成。
废行省设三司
洪武九年(1376 年),朱元璋废行中书省,将行中书省的权力一分为三,设承宣布政使司,管一省民政和财政,设提刑按察使司,管一省刑法,设都指挥使司,管一省军政,三者合称“三司”,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改变了行中书省总管一省军、政、司法的格局。
设置“厂卫”
厂卫是厂和卫的合称。厂,指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卫,指锦衣卫,是明朝内廷的侦察机构,锦衣卫是皇帝的侍卫机构,负责保卫皇帝并从事侦缉活动。东厂、西厂和内行厂,是由皇帝信任的宦官统领。“厂卫”具有反贪、监视、收集情报等职能,由于西厂和内行厂时设时废,故锦衣卫和东厂是侍卫和宦官干预政事的核心力量。“厂卫”的设立是皇权高度集中的产物,是明朝皇帝用于压制明朝文官势力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