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重庆4男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返回总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狱刑罚
监狱刑罚

重庆4男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21-07-23 10:48:52   浏览:385次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分别判处被告人曹某某、龚某某、谌某某、聂某某八年十个月至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0.3万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曹某某明知微信昵称“天天”的人(另案处理)收购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仍与“天天”约定以3000元每套卡的报酬帮助其收购银行卡。“天天”要求曹某某安排人员检验收购到的银行卡能否使用,并担保银行卡内流转资金不被卡主取走。被告人谌某某受曹某某安排,负责接收曹某某邮寄的银行卡,并负责验证银行卡能否使用,将验证可以使用的银行卡交给“天天”,“天天”收到银行卡后与曹某某结算报酬,曹某某承诺给予谌某某每月8000元工资。被告人聂某某、龚某某、谌某某通过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以及收购他人办理的银行卡转卖给曹某某等方式赚取差价。曹某某通过收购银行卡转卖给“天天”,非法获利23万余元。4名被告人向“天天”所售银行卡,其中验证通过能够使用的,均被诈骗团伙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公安机关查实18套银行卡,流转资金共计1810余万元。

  本案中,4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实施网络诈骗,仍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支付流转,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 返回列表
  • 上一篇文章:刚出狱又盗窃 男子不思悔改“六进宫”
  • 下一篇文章:30岁不到,他竟从单位“赚到”7000万……
  • 热点新闻
      重庆市荣昌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妇联等单位开展“清风
      山西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
      推动兜牢食品安全底线
      原原本本学 融会贯通学 联系实际学
      严惩靠企吃企腐败问题
      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清风拂沈水 廉韵长传续
      重庆多方位收集群众诉求
      浙江持续打好组合拳
      严查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第九届中国廉政理论高端论坛”在京举
      严查变相公款游
      关龙逢
      皋陶
      贾谊的廉政思想
      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持续提升基层执纪执法水平
    相关链接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纪委      · 最高检      · 最高法      · 中国法学会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池晨旭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编:100081,电话:010-66525588-2106 电子信箱:zgffclf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