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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原党组书记、副会长刘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2-22 14:00:36   浏览:70次  字号: [大] [中] [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原党组书记、副会长刘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送礼品、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领导干部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作岗位分配、职务晋升、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罪。

  刘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欺瞒组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廉洁底线失守,放弃组织原则,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干部人事管理权和在政法系统工作职权或职务影响,搞权钱交易,买官卖官,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智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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