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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时期加强监督制度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   发布时间: 2021-10-12 15:27:05   浏览:446次  字号: [大] [中] [小]

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通过古史记载和殷墟考古的成果,可以看出,商朝已经建立了庞大而精密的统治体系,为了管理它的官僚机构,商朝开始发展出监察制度。商朝的统治者主要从选官、培养和监督三个方面来加强对官吏的监督。

选官。商王盘庚曾经谈及商代的选官原则为“古我先王,亦惟图任旧人共政”,并引用迟任的话,进一步申明“人惟求旧”。旧人就是指商王室的血亲贵族和异姓功勋贵族,其中以王室血亲贵族为主。商代任用亲旧贵族,也有一定的甄选标准。这些标准大致如下:首先就是要别亲疏远近。其次,忠于商王。商王盘庚在劝诫臣下时,就希望他们完全遵照王的意思去办事,并对这些人很敬佩。再次,以国家之事为重,不自私自利,不贪财好货。商王曾经明言自己不会任用那些贪财好货之徒,而愿意任用为国家利益、人民营生出力的人。第四,对部属人民爱护,不加戕害。有商王曾劝诫官僚不要侮辱年老体衰的人,不要欺凌弱小。第五,做好本职工作,不乱起妄言,不扰乱政治。商王任用亲贵的同时,在政治改革的特别时期也会破格任用一些富有才华、出身微贱之人。如武丁任用傅说,商汤任用伊尹。

培养。商朝对官员有一定的培养机制。商朝很善于在实践中培养官员的行政能力。商王小乙在位的时候,曾让儿子武丁到民间去锻炼,武丁“有所劳苦于外,与小人从事,知小人艰难劳苦也”。小乙这么做,其实就是让武丁在实践中知道民间的疾苦,从而能在自己当政后更好地行政。为了培养官员处理实际政务的能力,商朝的统治者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官员培训机构。其中有这样一个机构,在里面接受培训的各级官员都被称为“小臣”。为便于区分,商人在称呼他们的时候,有时就在“小臣”后面加上他们所来自的族,如“小臣墙”就来自墙族,“小臣系”来自系族;有时则在“小臣”前面或中间加上他们当时正在从事的职务,如“马小臣”是主管与马有关事务的,“卤小臣”是专门管理盐务的,“小丘臣”是管理商代基层社会组织丘的。经过一系列的培训和锻炼,这个机构中的一部分成员能力确实得到了提高。这些小臣就会被选拔出来担任商王朝的高官。商代名臣伊尹就是这样选拔出来的。

监督。商王实际上是商朝权力最大的官员。即使这样,商王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大致来自四个方面的监督:第一方面是来自自己。夏朝灭亡的教训可以说是每位商王心里的警醒牌,所以各代商王如果希望守住社稷,传承万世,就得体恤民众。这种自我监督是促使他们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无形力量。第二方面来自神灵。商人特别信奉神灵,孔子曾经对商人极度尊奉神灵的现象进行了概括:“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a。这种对神灵的信奉在商王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也有所体现。商王武丁在位的时候,有一次祭祀成汤,第二天有一只雉鸡飞到祭祀成汤用的青铜鼎的耳朵上鸣叫。武丁非常紧张,认为这是成汤在责怪自己。这时祖乙告诉武丁不需要紧张,只要“修政行德”,这种凶相自然会化解。武丁照着做,果然使得“殷道复兴”。从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神灵祭祀对商王行使权力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第三方面来自大臣。商朝前期,商王太甲继位之后,“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结果被伊尹流放到了桐宫。在太甲流放期间,商王朝由伊尹“摄行政当国”。可见当时的商王也要受到一定的监督,如果行使权力没有法度则会被流放。第四个方面来自民众。商王盘庚将都城迁到殷之前,曾召集民众议事,将迁都的理由和决定分别告诉民众。这从一个侧面表明民众对商王也有一定的监督权利。

商朝的各级官员也会受到各种监督。早在尧舜时代,尧就对舜提到了为政之道,其中有一项是对官员的考核,这种对官员的考核和升迁机制,应该被后来的王朝——包括殷商王朝——所沿袭。这种考评的机制是监督各级官员最直接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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