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守制度
《尚书·舜典》记载了舜巡视四方的情况:“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
舜在摄政的第二年,就开始巡视四方,封禅四岳,考监官员,颁行礼治法度,听取地方官员的工作汇报,从此把巡察地方和接受朝觐定为制度,此乃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发源。正是这种巡守、朝觐以及部落首领对联盟首领的纳贡制度,构成了各氏族部落与部落联盟首领之间的政治关系。巡守制度被我国历代王朝所沿用,成为我国古代廉政制度中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考核制度
“五帝”时期,官员选拔已经有了一定标准——德与才兼备。从黄帝提拔的风后、力牧,到舜选举产生的各级官员,都是德才兼备的人。舜时,司法官皋陶提出“九德”,实际上是对为官者素质的内在要求,其中包括爱民、 勤 政、廉洁、直行等廉政方面的内容。
此 外,此时对官员的监督与考核也逐渐出现。黄帝时设立的监察各氏族、部落的左右大监被他的继承者沿用下来,这是后世监察制度的开端。“五帝”还常常亲自巡视四方,舜甚至死在巡视途中。这种巡视就带有浓厚的监察、监督的意味。舜设立的“纳言”这个官职,不仅是他的喉舌,也是他的耳目,是监督百官的监察官员。
在官吏的考核方面,舜规定对官员的政绩每三年考察一次,通过三次考核来定绌,清正廉明的就表彰、升迁,贪渎不称职的就降级、罢免。这实际上是后世考课制度的雏形。
最后,五帝还严惩贪腐。公共权力设立之后,贪与廉、勤与惰的对立,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也随之产生。黄帝平定蚩尤之乱就有严惩腐败的意义。舜摄政时,严惩了被人民指称的“四凶”,深得人心,体现了严惩贪酷的廉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