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案一审宣判返回总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新闻 > 廉政新闻
廉政新闻

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3-08-06 12:07:47   浏览:3246次  字号: [大] [中] [小]

2023年8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沈德咏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沈德咏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德咏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沈德咏虽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 返回列表
  • 上一篇文章: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古学进决定逮捕
  • 下一篇文章: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屈忠让决定逮捕
  • 热点新闻
      强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
      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常态长效
      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纪律教育
      严防“退而不休”搞贪腐
      在学深悟透中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
      在正风肃纪中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个坚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沐运河清风 倡廉洁文化
      让惠民补贴真正惠及百姓
      如实报告不能含糊
      背篼在肩 躬身为民
      提升廉洁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涵养新时代良好家风
      纵深推进国资央企全面从严治党
      抓实抓细纪律建设
      学好用好“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
      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
      久久为功纠治“四风”
      领会自我革命的文化内涵
    相关链接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纪委      · 最高检      · 最高法      · 中国法学会      ·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版权所有: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池晨旭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编:100081,电话:010-66525588-2106 电子信箱:zgffclf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