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汶上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既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兼顾被执行人企业的利益。
2020年底,汶上县某服装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一案立案强制执行。该案标的额大,涉及人员多,执行人员多次深入该企业,一方面,通过调查和走访并约谈法定代表人,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另一方面,召集工人代表座谈交流,安抚工人的情绪,耐心细致地做工人的思想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截至目前,共向66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还工资10万余元,工人们通过法院执行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汶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从执行管理精细化、案件办理专业化出发,在坚持对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款的同时,综合采用搜查、拘留、罚款等执行“硬措施”,并充分利用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执行“软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全力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为汶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